当前位置:上海泽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尚原告杨杰铭诉被告钟锡光第三人何锐声、广州泰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誉景典当行有限公
原告杨杰铭诉被告钟锡光第三人何锐声、广州泰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誉景典当行有限公
2022-09-23

本院受理原告杨杰铭诉被告钟锡光,第三人何锐声、广州泰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誉景典当行有限公司、广州誉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执行分配方案之诉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为三个月)。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15日(涉外为30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1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